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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窗》GB/T 29498-2013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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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3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的国家标准《木门窗》GB/T 29498-2013,已于2013年5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并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北京市建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木材厂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美心家美木业有限公司、河北康洁家居制品有限 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协翔实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启鸣门窗有限公司、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瑞明节能门窗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雅德居节能环保门窗有限公司、秦皇岛卡尔·凯旋木艺晶有限公司、山西孟氏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天河木业有限公司、浙江梦天木业有限公司、上海汇豪木 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重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霍尔茨门业、大亚科技集团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一卜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丕良、孙国强、阎和、薛伍、沈金祥、余宁馨、代景峰、柴木多、董呈明、王跃江、任秀芝、周迎、李为义、余静渊、沈世法、关润开、田世彬,赵崇联、洪学良、张家亮、骆正任、李景程、叶克林、邳春生、鄢忠、王建伟、谭宪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门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木门、木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3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 4823-1995 锯材缺陷

GB/T 4893.4 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7 家具表面漆膜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T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7106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8484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5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1976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4155 整樘门 软重物体撞击试验

GB/T 15102-2006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2632 门扇 抗硬物撞击力性能检测方法

GB/T 22636 门扇 尺寸、直角度和平面度检测方法

GB/T 24494 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检测方法

GB/T XXXX 门扇 湿度影响稳定性检测方法

GB/T XXXX 整樘门一垂直荷载试验

GB/T XXXX 平开门和旋转门一抗静扭曲性能的测定

GB/T XXXX 门的启闭力试验方法

GB/T XXXX 窗的启闭力试验方法

JGJ 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T 151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LY/T 1279-2008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术语和定义

木门窗 wood windows and doors
以木材、木质复合材料为主要材料制作框和扇的门窗。

实木门窗 windows and doors made of solid wood
以木材、集成材(含指接材)制作的门窗。

实木复合门窗 windows and doors made of solid wood and overlaid with decorative veneers
实木门窗扇面层覆贴装饰单板(薄木)或以单板层积材制作的门窗。

木质复合门窗 windows and doors made of solid wood and wood-based panels
以各种人造板或以木材和人造板为基材,其表面经涂饰或饰面的门窗。

蜂窝纸芯 honeycomb core
由多条纸或纸板通过胶接、拉伸等工艺形成的连续蜂巢状芯材。
[BB/T 0016-2006,定义3.3]

装饰单板 decorat i ve veneer
单板
用刨切、旋切或锯切方法加工成的用于表面装饰的薄木。

集成材 glued-lami nated timber
胶合木
将纤维方向基本平行的板材、小方材等在长度、宽度和厚度方向上集成胶合而成的材料。
[LY/T 1787-2008,定义3.1]

分类与标记

分类
木门窗按用途分为外门、外窗和内门、内窗。外门窗用代号W表示,内门内窗用代号N表示。
木门窗按主要材料分为实木门窗、实木复合门窗、木质复合门窗。实木用代号SM表示,实木复合用代号SMFH表示,木质复合用代号MZFH表示。
木门窗按开启形式分类及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按开启形式分类及代号

开启形式 固定 上悬 中悬 下悬 立转 平开 推拉 提拉 平开
下悬
推拉
平开
折叠
平开
折叠
推拉
弹簧
代号 G P T TP ZP ZT H
G S Z X L P T TL PX TP ZP ZT
注:固定门、固定窗与其它各种可开启形式门、窗组合时,以可开启形式代号表示。

规格
木门窗的规格用洞口标志尺寸表示。洞口标志尺寸应符合GB/T 5824的规定。

标记

标记组成
木门窗标记由门窗代号、用途代号、主要材料代号、开启形式代号、规格组成。

标记示例

示例1:
规格尺寸标志为lOOOmm×2lOOmm的室内木质复合平开门,标记为:M-N (MZFH) P-100210。

示例2:
规格尺寸标志为1500mm×1800mm的室外实木平开下悬窗,标记为:C-W(SM) PX-150180。

要求

材料
木门窗所用主要材料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外观质量
木门窗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要求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要求
1 B 木材部件
(实木)
半活节、未贯通死节 外门窗受力构件 直径不大于5mm, 单面每米个数不大于3
2 C 其余部件 直径小于20 mm不计 直径不大于材宽五分之一,且计个数,单面每米个数不大于5
3 B 死节、树脂道、油眼、虫眼 外门窗受力构件 不允许
4 B 其余部件 直径小于12mm不计 直径不大于材宽五分之二(要修补),个数计入活节,每米个数不人于3
5 C 髓心 所有部件 不允许露出表面
6 C 裂纹 外门窗受力构件 不明显a
7 B 其余部件 深度不大于二厚度,长度不大于材长的五分之一
8 A 贯通裂纹 长度不大于80mm
9 A 其余部件 不允许
10 A 腐朽 所有部件 不允许
11 C 装饰单板
饰面
活节 最大单个直径不大于20mm
12 B 半活节、夹皮和树脂囊 最大单个直径不大于20 mm,每平方米表面的缺陷数不火于4个单个直径不大于5 mm不计,脱落处要填补
13 A 死节、孔洞 最大单个直径不大于5mm,每平方米表面的缺陷数不大于4个 单个直径不大于3 mm不计,脱落、开裂处要填补
14 A 腐朽 不允许
15 A 鼓泡、分层 不允许
16 C 凹陷、压痕 面积不大于100mm2,每平方米数量不大于1个
17 C *裂缝、条缺损(缺丝)、叠层、补条、补片、透胶、板面污染、划痕、拼接离缝 不明显a
18 B 其他覆面
材料饰面
干、湿花 不允许
19 C 污斑 不明显a 面积3mm2~30mm2允许有,每平方米数量不大于1个
20 B 表面压痕、划痕、皱纹 不明显a
21 A 透底、纸板错位、纸张撕裂、局部缺纸、龟裂、鼓泡、分层、崩边等 不允许
22 C 表面孔隙 表面孔隙总面积不大于表面积的0.3%
23 C 颜色不匹配光泽不均 不明显a

表2 (续)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要求
24 B 涂饰 漆膜鼓泡 不允许
25 C 针孔、缩孔、白点 直径不大于0.5mm,单面每平方米数量不大于5个
26 B 皱皮、雾光 不超过板面积0.2%
27 C 粒子、刷毛、积粉、杂渣 不明显a
28 A 漏漆、褪色、掉色 不允许
29 B 色差 不明显a
30 C 加工痕迹、划痕、白楞、流挂 不明显a
31 C 加工 毛刺、刀痕、划痕、崩角、崩边、污斑及砂迹 不明显a
32 C 倒棱、圆角、圆线 均匀
33 C 允许范围内缺陷修补 不明显a
34 A 榫接部位 牢固、无断裂;不应有材质缺陷
35 B 榫头、榫槽位于指榫接头处 不允许
36 B 割角组装、拼缝等 端正、平整、严密 (拼缝间隙及高低差不大于0.2 mm)
37 A 人造板外露面 不允许,应进行涂饰或封边密封处理
38 C 密封胶条安装不平直、不均匀、接头不严密,咬边,脱槽或脱落 不允许
39 C *雕刻 线条流畅、铲底应平整、不应有刀痕和毛刺及缺角,贴雕与底板粘贴严密牢固
40 B 软、硬包覆部位 应平服饱满、无明显b皱褶、圆滑挺直、外露泡钉无损坏及排列整齐
41 A 胶粘部位脱胶 不允许
42 B 五金锁具
及合页安
位置不准确、不牢固、启闭不灵活 不允许
43 C 上合页及金属连接件处,出现节子、指榫接头及漏钉 不允许
44 C 玻璃 线道、划伤、麻点、砂粒、气泡 不明显a
注:所有材质缺陷允许修补。
a “不明显”,是指正常视力,在视距大于1m时不可见,在不大于1m时可见的缺陷。
b “明显”是指正常视力在视距大于1m,且不大于1.5m时,可清晰观察到的缺陷。

加工制作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框、扇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框、扇的尺寸允许偏差

序 号 类 别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
1 C 高度 框、扇 ±1.5 mm
2 B 宽度 框、扇 ±1.5 mm
3 B 厚度 ±1.0 mm
4 C
对角线长度差 ≤2.5 mm
B ≤2 mm
5 C 裁口、线条和结合处高低差 框、扇 ≤0.5 mm
6 C 相邻中梃、窗芯两端间距 ≤1 mm
7 B 弯曲度 门框开、关面 ≤2.O mm/m
B 门框四侧面 ≤0.8 mm/m
A 门扇开、关面 ≤2.O mm/m
B 门扇四侧面 ≤1.O mm/m
B 窗框开、关面 ≤1.5 mm/m
B 窗框四侧面 ≤0.5 mm/m
A 窗扇开、关面 ≤1.5 mm/m
B 窗扇四侧面 ≤1.O mm/m
8 B 局部表面平面度 ≤0.5 mm
注1:开、关面弯曲度,是框、扇正面或背面,在门窗垂直方向的弯曲度。
注2:四侧面弯曲度,是框、扇周边门窗厚度方向的平面,在垂直门窗高度方向且平行宽度方向,或垂直门窗宽度方向且平行高度方向的弯曲度。

平口平开门窗的装配质量
平口平开门窗的装配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平口平开门窗的配合间隙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 号 类 别 项 目 要 求
1 A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2
2 B 框与扇接缝高低羞 ≤1
3 C 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1
4 B 门窗扇与扇的配合间隙 ≥l,且≤3.5
5 B 门窗扇与上框的配合间隙 ≥1,且≤3(3.5)a

表4(续)

序 号 类别 项 目 要 求
5 B 门窗扇与合页侧框的配合间隙 ≥l,且≤3(3.5)a
6 B 门窗扇与锁侧框的配合间隙 ≥l,且≤3(3.5)a
7 C 门扇与下框的配合间隙 ≥3,且≤5
8 C 窗扇与下框的配合间隙 ≥1.5,且≤3
9 C 双层门窗框间距 ±4
10 C 无下框时扇与地面
的配合间隙
外门 ≥4,且≤7
C 内门 ≥5,且≤8
C 卫生间门 ≥8,且≤12 (20)b
注:第3项及第5项~lO项为门窗厚不大于50mm时的规定值。门窗厚度大时,配合缝隙按设计要求。
a 括号中的数字,为产品在木材年平衡含水率大于13%地区使用时的框扇配合缝隙值。
b 括号中的数字适用于无百叶的卫生间门。

其他门窗的装配质量
其他门窗的装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性能

含水率
木门窗含水率应控制在6%~13%,且比使用地区的木材年平衡含水率低1%~3%。

饰面

漆膜饰面
木门窗漆膜饰面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其中耐冷热循环仅为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外门窗检验项目。

表5 木门窗漆膜饰面性能要求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附着力 不大于3级
2 外门窗耐冷热循环 漆膜表面无裂纹、鼓泡、明显失光和变色

浸渍胶膜纸饰面
木门窗浸渍胶膜纸饰面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其中耐冷热循环仅为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外门窗检验项目。

表6 木门窗浸渍胶膜纸饰面性能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耐划痕 加载1.5 N,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
2 表面耐污染腐蚀 无污染、无腐蚀
3 外门窗耐冷热循环 无鼓泡、裂缝、开裂及起皱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
木门窗聚氯乙烯薄膜饰面性能,应符合表7规定。其中耐冷热循环仅为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外门窗检验项目。

表7 木门窗聚氯乙烯饰面性能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耐划痕 加载1.5N,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
2 表面耐磨性 磨80转后应无露底现象
3 外门窗耐冷热循环 表面不应鼓泡、开裂、凹凸纹理、变色、起皱,且尺寸应稳定
4 色泽稳定性能 表面不应出现光泽变化起皱

有害物质限量

甲醛释放量
木门窗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中的E1级的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色漆饰面木门窗的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18084的规定。

物理性能

抗风压性能
抗风压性能分级以安全检测压力值(P3)进行分级,分级应符合表8的规定。外围护结构用门窗的主要受力杆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玻璃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JGJ 113的规定。

表8 抗风压性能分级
单位为千帕

分 级 1 2 3 4 5 6 7 8 9
分级指标
值P3
1.0≤P3<1.5 1.5≤P3<2.0 2.O≤P3<2.5 2.5≤P3<3.0 3.0≤P3<3.5 3.5≤P3< 4.0 4.0≤P3<4.5 4.5≤P3< 5.0 P3≥5.0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气密性能
气密性能以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进行分级,外门窗分级应符合表9规定,内门窗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9 气密性能分级

分 级 4 5 6 7 8
单位开启缝长分级指标值q1
(m3/(m.h))
2.5≥q1>2.0 2.0≥q1>1.5 1.5≥q1>1.0 1.0≥q1>0.5 q1≤0.5
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
(m3/(m.h))
7.5≥q2>6.0 6.0≥q2>4.5 4.5≥q2>3.0 3.O≥q2>1.5 q2≤1.5

水密性能
水密性能以分级指标值△进行分级,外门窗分级应符合表10规定。

表10 水密性能分级
单位为千帕

分 级 1 2 3 4 5 6
分级指标 △p 100≤△p<150 150≤△p<250 250≤△p<350 350≤△p<500 500≤△p<750 △p≥700
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空气声隔声性能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1规定。

表11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分 级 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 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
1 20≤Rw+Ctr<25 20≤Rw+C<25
2 25≤Rw+Ctr<30 25≤Rw+C<30
3 30≤Rw+Ctr<35 30≤Rw+C<35
4 35≤Rw+Ctr<40 35≤Rw+C<40
5 40≤Rw+Ctr<45 40≤Rw+C<45
6 Rw+Ctr≥45 Rw+C≥45
注:用于对建筑内机器、设备噪声源隔声的建筑内门窗,对中低频噪声宜用外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对中高频噪声仍可采用内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

保温性能
保温性能以分级指标值K进行分级,分级应符合表12规定。居住和公共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应分别符合所在地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表12 保温性能分级
单位为瓦每平方米开

分 级 4 5 6 7 8 9 10
分级指标值K 3.5>K≥3.0 3.0>K≥2.5 2.5>K≥2.0 2.0>K≥1.6 1.6>K≥1.3 1.3>K≥1.1 K<1.1

采光性能
分级指标值Tr按表13规定。

表13 采光性能分级

分 级 1 2 3 4 5
分级指标值Tr 0.20≤Tr 0.30≤Tr 0.40≤Tr 0.50≤Tr Tr≥0.60
注:Tr值大于0.60时应给出具体值。

遮阳性能
遮阳系数SC应采用JGJ/T 151规定的夏季标准计算条件,并按该规程计算所得值。分级指标值SC应符合表14规定。居住和公共建筑外门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C不宜大于0.45。

表14 遮阳性能分级

分级 1 2 3 4 5 6 7
分级指标值SC 0.8≥SC>0.7 0.7≥SC>0.6 0.6≥SC>0.5 0.5≥SC>0.4 0.4≥SC>0.3 0.3≥SC>0.2 SC≤0.2

机械力学性能

平开门抗垂直载荷性能
按GB/T XXXX《整樘门—垂直载荷试验》的规定试验。500N 垂直静载荷,门残余变形量小于3mm,启闭正常。

平开门抗静扭曲性能
按GB/T XXXX《平开门和旋转门—抗静扭曲性能的测定》的规定试验。试验载荷F为200N,门残余变形量小于3mm,启闭正常。

启闭力
住宅、办公类建筑用普通门窗,平开门窗在不大于80N、推拉门窗在不大于100N、提拉窗在不大 于135N操纵力作用下,应灵活开启和关闭。带有自动关闭装置(闭门器、地弹簧)的门、折叠推拉门窗、无提升力平衡装置提拉窗等,启闭力性能指标应符合设 计要求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反复启闭耐久性能
住宅、办公类建筑用普通平开、推拉、平开下悬门窗,反复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窗应大于等于1万次,门应大于等10万次。其他门窗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平开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
撞击后无明显变形、无损坏及玻璃脱落现象,启闭无异常。

平开门耐硬重物撞击性能
按GB/T 22632的规定检测,取值按设计规定或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稳定性

门扇湿度影响稳定性
根据门扇含有吸湿材料情况、使用环境情况、使用环境与生产环境的差异、设计规定、用户要求,确定对木门门扇抗湿度影响性能的检测及其指标。

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
根据使用环境情况和设计规定,确定对木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性能检测及其指标。

试验方法

外观质量
木门窗外观质量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 门窗框(或扇)水平放置在检验平台上;
(b) 光源为40W日光灯三支,灯管间距约400mm,灯管长度方向与框(或扇)长度方向平行,灯管距检验台高度约为2m;
(c) 视力(或矫正视力)正常,三人目测,视角30度~90度,视距500mm~1500mm;
(d) 手触摸、耳听、目视检测,以多数相同结论为评定值;
(e) 材质按GB/T 4823-1995中第4章规定的基本检测和计算方法。

加工制作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木门窗框、扇尺寸允许偏差应按表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表15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检测方法

序号 项 目 构件名称 检测方法
1 高度 框、扇 按GB/T 22636的规定进行检测。
2 宽度 框、扇
3 厚度
4 对角线长度差 钢卷尺测量对角线长度,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计算两对角线之差,精确至0.5 mm
5 裁口、线条和结合处高低差 框、扇 钢板尺、塞尺
6 相邻中梃、窗芯两端间距 钢板尺、钢卷尺
7 弯曲度 门、窗的框、扇 用长度不小于被测件尺寸的基准靠尺,紧靠框或扇最大凹面的长边或短边,用塞尺或钢板尺量取最大弦高。
8 局部表面平面度 按GB/T 22636的规定进行检测。

平口平开门窗的装配质量
平口平开门窗的装配质量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 表4第1项,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用线锤、钢直尺检测或用水平垂直度检测仪器检测;
(b) 表4第2项,框与扇接缝高低差、扇与扇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测;
(c) 表4第9项,双层门窗框间距,用钢直尺检测;
(d) 表4其余各项用钢直尺和斜形塞尺检测。

其它形式门窗的装配质量
其他门窗的装配质量根据设计要求参照第6.2.2条规定的方法检测。企口门窗等不可直视的扇与扇的配合间隙、框与扇的配合间隙可采用划线的方法,用卡尺测量其框扇(或扇与扇的)搭接量,根据型材结构推算其配合间隙。

性能

含水率
出厂检验,使用电测法(木材含水率测定仪)测定。含水率测定仪误差不应大于±1%。取门窗部件离边部100mm以上位置作为测试点,任选三个点,测定的最大值为该部件的含水率。每樘门、窗测试三个部件,取平均值作为该门窗试件的含水率。
木门窗型式检验或出厂检验要求仲裁时,应按GB/T 17607-1999第4.3条和GB/T 1931规定,分别对门窗的饰面板和木材进行测定。

饰面

漆膜饰面
木门窗漆膜饰面性能试验方法应按表1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表16 漆膜饰面性能检测方法

序号 项 目 检测方法
1 附着力 按 GB/T 4893.4 的规定
2 外门窗耐冷热循环 按 GB/T 4893.7 的规定

浸渍胶膜纸饰面
木门窗浸渍胶膜纸饰面性能,应按GB/T 15102-2006第6.3条的规定进行测定。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
木门窗聚氯乙烯薄膜饰面性能,应按LY/T 1279-2008第6.3条的规定进行测定。

有害物质限量

甲醛释放量
木门窗甲醛释放量,应按GB 18580-2001的规定进行测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色漆饰面木门窗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按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

物理性能
木门窗建筑物理性能,应按表17的规定进行试验。

表17 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试验方法
1 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按 GB/T 7106 规定的顺序、方法试验
2 空气声隔声性能 按 GB/T 8485 的规定试验
3 保温性能 按 GB/T 8484 的规定试验
4 采光性能 按 GB/T 11976 的规定试验
5 遮阳性能 按 GB/T 2680 的规定试验,按JGJ/T 151计算

机械力学性能
木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应按表18规定进行试验。

表18 机械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试验方法
1 平开门抗垂直载荷性能 按GB/T XXXX《整樘门一垂直荷载试验》的规定试验
2 平开门抗静扭曲性能 按GB/T XXXX《平开门和旋转门一抗静扭曲性能的测定》的规定试验
3 启闭力 门按照GB/T XXXX《门的启闭力试验方法》、窗按照GB/T XXXX《窗的启闭力试验方法》的规定试验
4 反复启闭耐久性能 按照GB/T XXXX(《门面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方法》)的规定试验
5 平开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 按GB/T 14155的规定进行试验,落高300 mm,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执手3次。
6 平开门耐硬重物撞击性能 按GB/T 22632的规定试验。

稳定性

门扇湿度影响稳定性
木门门扇湿度影响稳定性,按GB/T xxxxx《门扇 湿度影响稳定性检测方法》的规定试验。

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
木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性能,按GB/T 24494的规定试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9的规定。

表19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条款 项目名称 外门 外窗 内门 内窗 外门 外窗 内门 内窗
5.2 外观质量
5.3.1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5.3.2 平口平开门窗的装配质量
5.3.3 其他门窗的装配质量
5.4.1 含水率
5.4.2 饰面
5.4.3 有害物质限量
5.4.4 物理性能 气密 普通
有保温要求时
有隔声要求时
水密、抗风压
空气声隔声、保温、采光
遮阳
5.4.5






平开门抗垂直载荷性能
平开门抗静扭曲性能
启闭力
反复启闭耐久性能
平开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
平开门耐硬重物撞击性能
5.4.6

门扇湿度影响稳定性
门两侧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变形
注:“√”为检测项目;“△”为根据要求进行检测项目;“—”为不检测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9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当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关键工序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每2年不少于1次;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
外观质量全数检验,其他项目应按不同的批次、品种、规格随机抽样5%,且不少于3樘。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在同类产品中随机抽取;宜选用有代表性覆盖面广的典型单樘门窗为试件,或设计规定的立面形式、规格尺寸的门窗;抽样的数量以完成试验需要的樘数为一组,不应少于2组;一组封存送检,另一组封存备用。

判定规则

外观质量、加工制作的判定
按表2、表3、表4的规定,分A、B、C三个类别统计不合格项。
2个“C”类项不合格,相当1个“B”类项不合格;3个“B”类项不合格,相当1个“A”类项不合格。
检验结果出现1个或1个以上“A”类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性能的判定
表19规定的性能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判定该产品的性能检测项目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综合判定
表19规定的出厂检验检验项目符合7.4.1、7.4.2的规定,且出厂检验在型式检验有效期内,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表19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符合7.4.1、7.4.2的规定,判定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复检规则
检验不合格,可用封存的备用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按7.4.3的规定进行判定,在检验结论中注明“复检”。

标志和运输

标志和使用说明

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产品或包装箱适当位置应标明产品名称、饰面材料、饰面树种、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号及相应等级、商标、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
(b) 产品标牌制作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

使用说明的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内容应包括:
(a) 产品用途及适用范围;
(b) 产品特点、执行标准号;
(c) 品种、规格、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使用部位;
(d) 型号的组成及其代表意义;
(e) 主要性能、参数及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
(f) 外形、安装尺寸、安装程序、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
(g) 使有方法、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
(h) 生产厂保证、售后服务及联系方法。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平稳、防碰撞、防潮、防雨和防暴晒的措施,避免损坏。

包装和贮存

包装
产品及其附件的包装应牢固、安全。
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防潮”、“小心轻放”、“小心玻璃”及“向上”等字样和标志,其图形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房间内,并应有防雨、防晒、防腐、防火的措施。产品存放处基础平整并高出地面100 mm以上。

附录A 规范性目录 主要材料标准

A.1 木材
GB/T 153-2009 针叶树锯材
GB/T 4817-2009 阔叶树锯材
GB/T 4822-1999 锯材检验
GB/T 6491-1999 锯材干燥质量

A.2 人造板
GB/T 4897.1-2003 刨花板第1部分:对所有板型的共同要求
GB/T 4897.2-2003 刨花板第2部分: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要求
GB/T 4897.3-2003 刨花板第3部分: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及室内装修用板要求
GB/T 4897.4-2003 刨花板第4部分: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要求
GB/T 4897.5-2003 刨花板第5部分:在潮湿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要求
GB/T 5849-2006 细木工板
GB/T 9846 (所有部分)-2004 胶合板
GB/T 11718-2009 中密度纤维板
GB/T 13010-2006 刨切单板
GB/T 13023-2008 瓦楞芯(原)纸
GB/T 15104-2006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T 20241-2006 单板层积材
GB/T 21140-2007 指接材 非结构用
LY/T 1580-2010 定向刨花板
LY/T 1787-2008 集成材 非结构用

A.3 聚氯乙烯材
GB/T 3830-2008 软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和片材

A.4 五金
JG/T 124-2007建筑门窗五金传动机构用执手
JG/T 212-2007建筑门窗五金通用要求

A.5 玻璃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T 11944-2002 中空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5763.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 15763.4-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T 1784-2008 半钢化玻璃
GB/T 18915.1-2002 镀膜玻璃 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 18915.2-2002 镀膜玻璃 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JGJ 113-200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C/T 511-2002 压花玻璃

A.6 胶粘剂、涂料
GB/T 14074-2006 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GB/T 14732-2006 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GB 180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HG/T 2454-2006 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分)
HG/T 2727-2010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

A.7 玻璃安装用密封材料
GB/T 12002-1989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
CB/T 14683-2003 硅酮建筑密封胶
GB 16776-200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 24498-2009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HG/T 3100-2004 (GB 10712-1989)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皎建筑用预成型密封垫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
JG/T 187-2006 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C/T 635-2011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
JC/T 482-200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
JC/T 483-2006 聚硫建筑密封胶
JC/T 484-2006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

A.8 门扇填充材料
BB/T 0016-2006 包装材料 蜂窝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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